师范生书写技能训练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1-10-30点击数:

数学科学学院师范生书写技能训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苏州科技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加强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训练,促进我院师范生自觉加强书写技能实训,提升学生专业基本素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一、二、三年级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院组建师范生书写技能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实习副院长任组长,数学系正副主任为成员。数学系成立师范生书写技能训练小组,组长由数学系系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学论教师、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课程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教师代表组成。

第四条学院书写技能训练小组负责本细则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督查训练总体情况及其效果,并提出改进性的意见。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安排两次书法讲座指导学生的书写,并进行优秀作品展示,如 “汉字书写”、“板书设计”为主题的比赛和展览,以带动学生练字的热情,提高学生的书写技能。

第二章训练说明

第五条参加训练的学生务必端正态度、高度重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行书写技能训练。

第六条粉笔字内容统一写在黑板有田字格的一面(若黑板两面都没有田字格,则任挑一面)。钢笔字统一用规定的硬笔书法练习本书写。书写内容完整,包括题目、作者、内容。每周书写内容另行发布。

第七条书写技能要求

①掌握正确的执笔、运笔的方法,纠正不正确动作和姿势。熟练掌握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书写技巧。

②书写时做到:笔画清楚、正确规范、结构合理、熟练有力、匀称美观。

③掌握书写款式:卷面干净,留有天地,布局恰当,行款整齐。

④遵循书法练习规律,从楷书入手,逐步过渡到行楷和行书。

⑤板书规范清楚,结合现行中小学教材以及新课改要求,板书设计力求概括化、条理化、系统化、美观化。

⑥掌握选帖、读帖和临摹的基本知识和要领,形成初步的书法作品鉴赏能力。

第八条每位同学统一将班级、姓名、学号用标签纸贴在黑板的左上角,在硬笔书法练习本的封二统一写明班级、姓名和学号。

第九条 书法技能训练从每学期第三周到第十四周期间进行,每学期以12周次考勤计入。粉笔字每周更新1次,每周一上课前摆放完毕,各班需要严格按照指定地点按顺序摆放,不得随意变动。钢笔字练习每周进行,每页标明日期,每周完成5页。

第十条书写技能训练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各班学生提供本学期书写内容范围,同一年级的内容范围一致,并督促班级同学勤加练习,确保班级每位同学按时完成。因事不能按时完成的需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后期补足缺失的次数。

第十一条 书写技能训练小组每周检查并统计各班粉笔字的完成情况,每周五下午检查并统计各班钢笔字的完成情况。每周将检查情况和统计数据及时汇报给各班班主任,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相关班级,同时把检查情况的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第十二条 每学期期中,书写技能训练小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各班书写情况进行抽检和总结。每学期期末,书写技能训练小组对所有学生书写技能进行集体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学院教务办统一安排。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在每个学期书写技能合格的学生中确定书写技能通过者。书写技能通过者可以不再参加书写技能训练,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书写技能训练组。

第十四条大三学生在第6学期期末书写技能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教育实习环节。同等条件下,通过书写技能的学生在院级和校级各类学生评优评选有优先推荐权。

第十五条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数学科学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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