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认定细则
(2022年修订)
素质能力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内通过发挥特长,发挥创造精神而获得的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成果。根据《学生手册》(2022版)《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学院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完善综合测评评定办法,充分发挥综合测评激励、导向、评价作用,我院结合实际,在学校制定的办法基础上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计算方法
素质能力测评采用加分办法,分项累加,由此所得到的累计得分最高为25分。
计算公示:G3=累计得分×4%
二、统计范围
以学年为单位为统计,即上学年9月1日-当年8月31日,大四年级以校综合奖学金通知发布前截止(2022年9月26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的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书或者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交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认定细则
1.学科竞赛
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参赛和获奖学生可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生篇)》划分的竞赛级别等次获得相应的加分,团体项目中,排名第一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其余参与人员按实际贡献予以加分。不同参赛项目分数可以累加,同一参赛项目以取得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具体如下(具体可以参考学校教务学科竞赛分级认定):
级别等次 |
III级甲 |
Ⅱ级乙 |
Ⅱ级甲 |
Ⅰ级乙 |
Ⅰ级甲 |
加分 |
1~2 |
1~3 |
2~4 |
3~5 |
4~8 |
备注 |
参考《苏州科技大学2022年学科竞赛分级认定评审结果》文件评定 |
具体涉及我院学生参与度较高的竞赛如下,其他竞赛参照教务处给予标准。
序号 |
竞赛名称 |
竞赛等级 |
加分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
Ⅰ甲 |
国奖8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
2 |
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
Ⅱ甲 |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3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Ⅰ乙 |
国奖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国赛无参与奖,但是提交成功有证明,加1分,无证明不加分。 |
4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 |
Ⅱ甲 |
O奖4分,F奖3.5分,M奖3分,H奖2.5分,S奖(参与奖)1分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Ⅱ甲 |
初赛(省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进入决赛(相当于特等奖)4分 |
6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
Ⅱ甲 |
国奖4分;省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成功参赛0.5分(以学院统计为准)。 |
7 |
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 |
Ⅲ甲 |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三等奖1分 |
8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Ⅰ乙 |
国奖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
9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Ⅰ乙 |
国奖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3分 |
10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Ⅱ乙 |
国奖3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5分 |
注:数学建模(国赛、美赛、统计数模)等赛事全队加分,其他赛事队长最高分,队员加分减半。
2.科技发明(以通过相应鉴定为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被受理或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被受理 |
申请发明专利并被受理 |
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授权发明专利 |
加分 |
2 |
4 |
4 |
8 |
3.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申请单项奖--科研创新奖材料时必须是第一作者)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岀版的学术著作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加分,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按最高标准加分,第二作者为30%,排序为第二作者之后的,不加分。分数可以累加。
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复印件;学术著作需
提供著作原件和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复印件;或者录用函等证明材料。
加分标准:
类别 |
校、市、省内部学术刊物 |
一般公开发行学术刊物 |
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 |
主编或合编学术著作 |
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 |
加分 |
1分 |
一般加2分 |
6分 |
主编加5分 |
独著加6分 |
校学报、大学学报加3分 |
合编加3分 |
合著加4分 |
4.社会活动加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文明公益等社会活动,均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院级、校级文明宿舍 |
院级、校级、省市级社会活动类先进称号 |
其它社会活动 |
加分 |
学院宿舍文化活动节入选参与活动宿舍,每位成员0.5分;校级入选参与宿舍,每位成员1分(同一活动以最高加分,不累加) |
社会活动类先进称号院级0.5分、校级1分、省市级1.5分(含院校省先进班集体) |
其他活动0.5分/项 (不能重复类别) 最高不超过2分 |
注:院级、校级、省市级社会活动类先进称号不包含单位为共青团(院、校优秀团员、市优秀团干)、省三好、省优干等;文明宿舍分数不累加(以最高计)。
志愿服务类先进称号必须是学校组织,获得校、苏州市、江苏省等正规单位组织加分。
5.文体竞赛加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名次,均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校级文体竞赛(累计相加不超过3分) |
市级、片区文体竞赛 |
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累计不超过7分) |
加分 |
校运动会获得学校1-3名加2分,4-8名加1分,团体比赛所有成员减半加分。 |
市级各类文体1-3等奖一项加分3分,优秀奖加1.5分,入围未获奖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
省级各类文体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加2分。 |
校级各类文化文艺竞赛一等奖一项加分2分,二三等奖1.5分,优秀奖1分。 |
|
团体赛,除队长外均减半加分 |
备注 |
(包含校园文化活动)学院学生组织举办的院级各项活动获得1-3等奖均加0.5分。运动会学校、学院方阵单独均加0.5分。 |
文体类竞赛学校组织的省市级校级奖项加分。(其余社会性质组织获得竞赛每项0.5分,累计不超过1分)社会上一些组织举办的学校不认可。
院级组织的活动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需要提供证明。
6.岀国(境)学习及相关外语考试加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或者岀国(境)学习,或在相关外语考试中获得较好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出国(境)学习(短期、三个月、半年以上) |
参加本科生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
雅思±6.5、托福±85、新GRE>319. GMAT >600.德福多级、DSH/.0、法语TEF>699. TCF>380等 |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
加分 |
半年及以上1.5分,以内1分 |
1.5分 |
1.5分 |
3分 |
此认定细则未尽事宜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商议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