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本科生手册2026版》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综合测评
所有符合参评对象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2026版)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附件1)和《数学科学学院素质能力测评认定细则》(附件2)的要求开展测评。
三、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流程
1.9月15日前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9月17日前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将评议小组名单(详见附件4)提交至辅导员,在辅导员、班主任组织领导下开展综测工作。
2.9月22日前组织各班级进行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申请及评议并上报,组织优秀学生申请上报;
3.10月10日前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4.10月15日前学院向学校报送评审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获得单项奖中的“学习勤勉奖”。
2.“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自强不息奖”“创业实践奖”4个单项奖评审由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校级评审后确定。
3.转专业学生的测评与评奖指标在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负责报送,并在上报表格的备注栏写明转入学院。在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无须标注。
4.敬文书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在专业学院进行,书院学生“学习勤勉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和优秀个人的评定工作在敬文书院完成,不占专业学院指标。
5.学生体测等级和课外锻炼活动次数以校体育部提供为准。
6.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新专业学习一年后,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的体测等级应参考前一年已取得的数据。
7.G1良好者及以上在全班中的比例不超过90%。
8.志愿时长等认定以学院团委提供9月18日最终公示稿为准。
五、材料提交
9月22日(周二)前,以专业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发送以下材料给辅导员:
1.学院评奖评优过程性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6);
2.支撑材料(G3加分纸质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
3.申请书面小结(详见附件3);
4.科研创新奖:录用论文原件由学院审核,上报包括目录和论文的以“学院+姓名+论文名称”命名的电子版。
5.创业实践奖:创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由学院审核,上报以“学院+姓名”命名的执照电子版。(在校期间只可获一次)
数学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