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1-10-30点击数:

数学科学学院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中重要的教学环节,是联系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对师范生的专业成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提高学生专业化水平和培养学生成为未来教师的重要环节,被认为是一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构成及其能力素养对于提高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及教师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教育实践工作质量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客观对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1)指导教师的教龄原则上在2年以上;

(2)热心教育实践指导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3)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练的教学技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4)充分了解教育实践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自己指导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5)能认真研究新课改,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能积极与学生建构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高校指导教师承担的职责:

(1)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根据实习计划,落实所去实习学校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办公地点及生活事宜。

(3)协助中学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与管理;协调解决中学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反映的问题。

(4)对实习生严格管理,在备课、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对实习生予以帮助和指导,听每位实习生的课一般不少于2节。

(5)征求实习学校对我院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实习总结。

(6)撰写实习学生的评语;做好实习材料的催交和检查工作。

(二)中学指导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榜样。

(2)对实习学生应真诚关心,耐心指导,传授自己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帮助学生快速成长。

(3)在征求实习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实习的指导计划和具体安排,并严格执行。

(4)了解实习生实习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处理或反映。

(5)做好实习学生实习情况的评价与鉴定工作。

三、实践指导教师评价标准

(1)在教育实践指导工作中体现高度的热心、耐心和责任心;

(2)及时、深入了解实习生并为实习生制定具有个性化的实习计划;

(3)和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心尽力为实习生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4)上好每一节示范课,课后能与实习生进行交流;

(5)指导实习生认真备好每一节课,经常与实习生就课堂管理、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学活动的组织等问题进行讨论;

(6)对实习生进行经常性的课堂观察并及时提供反馈;

(7)认真指导实习生的班主任实习,帮助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实习计划,解决有关问题;

(8)认真指导实习生协调、处理好与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科任教师间的关系,有效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9)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间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实习指导工作;

(10)根据实习生的整体表现(教案撰写、试讲、授课、班主任实习、教育调查及实习报告等)评定实习成绩,并做到公平公正。

四、实践指导教师的培训

不断提升实践指导教师的素养、优化实践指导教师的队伍结构是师范生教育实践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指导教师的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在工作评价标准的指导下,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研讨,邀请经验丰富的实践教师召开专题报告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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