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学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9-25点击数:

班级

根据2024《学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数学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综合测评

所有符合参评对象的学生按照2024《学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测评(详见附件1)G3素质能力测评(详见附件2)

三、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流程

1. 9月24日前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9月27日前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详见附件5),在辅导员、班主任领导下开展综测工作。

2. 10月10日前组织各班级进行综合奖学金、单项奖评议并上报,组织优秀学生申报;

3. 10月14日前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1. 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获得单项奖中的“学习勤勉奖”。

2. 由学院推荐和学生个人申请结合进行评奖。学生在上一学年度劳动积极性高、劳动积分在全院名列前茅的可推荐获得“道德风尚”。

3. “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自强不息奖”“创业实践奖”4个单项奖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由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后最终确定。自强不息奖与国奖、国励、其他单项奖不可兼得。

4. 敬文书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院进行,书院学生单项奖(学习勤勉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和优秀个人的评定工作在敬文书院完成。

5. 劳动积分以学院本年度的公示结果为准。

6. 综测评奖通知发出后仍未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在评奖评优期间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7. G1优秀、良好者在全班(既全专业)的比例分别不超过30%、60%。

、材料提交

10月10日前,以专业年级(或班级)为单位送以下材料给辅导员

1. 学院评奖评优过程性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3

2. 支撑材料(G3加分纸质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

3. 申请书面小结(详见附件4

4. 申报科研创新奖需提交论文(原件交给学院审核,同时提交影印件电子稿方便学院交学生处,包括目录+论文,文件名=“学院+姓名+论文名称”)

5. 申报创业实践奖需提交营业执照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姓名”原件由学院审核)

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4


附件

1. 2024版《学生手册》相关内容;

2. 数学科学学院素质能力测评认定细则2024年;

2-1. 2023年度苏州科技大学学科竞赛分级认定评审结果;

3. 202x级xx专业★2023-2024学年度评奖评优相关表格

4. 综合表现书面小结

5. 2023-2024学年数学科学学院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线填写完成https://www.kdocs.cn/l/crXXhVfvvOpI?f=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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